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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
将给外贸公司带来啥变化
2008-07-24 14:15:48.0 新华社
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从近日起实行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新规定。以出口公司为例,如今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而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在口岸二次申报,接受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二次查验。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于桦算了这样一笔账:青岛口岸去年外贸集装箱货物吞吐量达940万标准箱,其中七成需检验检疫监管,如果对这部分集装箱实施直通放行,以每个集装箱减少调箱、掏箱、场地占用及运费200元人民币计算,全年可为公司节约成本约13亿元。如果以全国一年有1亿个需检验检疫监管的外贸集装箱估算,直通放行带给公司的成本效益至少可达200亿元。
于桦认为,直通放行新规定在为外贸公司直接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具有鲜明的导向,对外贸公司的深层触动和长远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通放行新规定按照公司诚信级别实施分类监管,特别是对诚信公司给予**高程度的优惠便捷措施,有利于增强外贸公司的诚信经营意识,优化口岸进出口秩序;二是直通放行新规定划分了“实施直通放行”和“不实施直通放行”的两个目录,检验检疫部门依此进行调控,对深加工产物、技术含量高的产物实施便捷放行,而对原料性产物、初加工品等风险度较高的产物实施严格查验,此举有利于外贸公司调整产物结构,优化进出口结构。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徐金记认为,出台直通放行规定,既是国民经济和外贸公司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作为口岸查验的单位之一,检验检疫部门只有率先加快自身改革,转变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放行管理水平,与其他查验单位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才能优化外贸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促进外贸发展。
从2007年的情况看,在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的311.75万批出口报检中,72.2%为“属地检验、口岸验放”;在受理的162.86万批进口货物报检中,30.7%的货物从上海调运至内地。“这说明,随着直通放行规定的实施,大量通过上海口岸开展进出口的公司都可获益,上海口岸的辐射和服务功能也会进一步提高。”徐金记说。
据了解,直通放行规定实施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将把更多的资源转移到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反欺诈领域,更好地提高执法把关效能,防止疫情疫病传入传出,而内地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量将明显提升并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有望通过资源互补,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发表于 @ 2008年07月31日 23:53: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