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农机安全监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农机安全方针和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农机监理机构,各管理区配备农机安全监理员,作业站配备农机安检员(按上级规范要求设置岗位)。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依法履行职责;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
3、每个作业环节前应进行安全教育签字率达100%;泛光膜安装和“十不准”签字率达100%。
4、开展换发牌证验收检查工作,换发牌证率达95%以上,新式牌证到位率98%。
5、加强年度检验标准,检验率、合格率95%以上。农机具技术状态完好率95以上,农机违章率控制在10%以下。
6、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拖拉机(收割机)登记率达98%以上,驾驶员持证率98%以上。
7、规范农机监理内业管理,按农业部规范办理拖拉机及驾驶员各项业务。全年无监理机构和监理员(安检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8、及时、准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和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积极传递农机安全信息,每个农机监理员(安检员)积极撰写技术性论文不少于1—2篇。
9、农机安全隐患排查率达90%以上,控制农机事故指标不超过上级要求。
10、按上级要求指标完成拖拉机交强险工作。
11、轮式拖拉机安装泛光牌、泛光标志率100%。
12、按规定收缴和上缴监理规费。
二、考核验收及奖励办法
第9、12项考核目标每项为10分,其余考核目标每项8分,年底农场农机部门组织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目标管理奖励,考核总分达到95分以上,奖励1000元,奖金从农机监理费留成中支付; 90—95分不奖不罚, 90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每下降1分罚管理区机务副场长和农机监理员各50元。发生重大农机事故(死亡1人以上),取消评比资格及罚款管理区500元。
八五叁农垦农业机械监理所所长签字:
管理区副主任(主管农机)签字: 八五三农场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00九年叁月十日
附: 各管理区 清理“黑车非驾”指标
单位 |
清理黑车指标(台) |
清理非驾指标(人) |
备注 |
一管理区 |
50 |
50 |
清1台“黑车”奖励10元,清“非驾”1人奖励20元,奖金由农场农机驾驶员培训费留成中支付。 |
二管理区 |
10 |
5 |
叁管理区 |
15 |
15 |
四管理区 |
30 |
30 |
五管理区 |
40 |
40 |
六管理区 |
50 |
60 |
合计 |
205 |
200 |
发表于 @ 2009年03月31日 16:16: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