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农机召回:促进行业发展之路
农机召回:促进行业发展之路
召回这个词,成为**近一段时间内的关键词。原因是丰田汽车在全球大规模召回。丰田总裁还分别在美国和中国向消费者道歉。农机产物也有召回制度,只是尚未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国务院于2009年11月施行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农机产物召回问题。一是明确了什么情况下,农机生产公司需要召回产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存在设计、制造、标志内容缺陷,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通知农业机械使用者停止使用,并由生产者召回农业机械。二是明确目前哪些农机产物出现安全问题后需要召回。《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潜水泵、插秧机、铡草机等主机产物,配套农机具和配件等产物不在召回之列。叁是明确了出现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后,不召回产物的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产物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涉案金额20%以上5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我国曾制订了一部但尚未实施的《缺陷产物召回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了产物召回的定义: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缺陷产物,由生产者通过警示、补充或者修正消费说明、撤回、退货、换货、修理、销毁等方式,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缺陷产物可能导致损害的活动。由此可见,召回并不是出现了问题之后全部召回到公司,而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缺陷产物可能导致损害的活动。
2010年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丰田的大规模召回带来的巨大影响,使农机行业的人也开始谈论产物召回。在农机购置补贴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农机产物的质量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整个农机行业有必要提高对召回的认识,克服认识误区。一是不能认为召回制度是对农机生产公司的紧箍咒。实际上,召回制度只是公司服务的一种方式。只不过召回产物的批量较大,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来进行,涉及到公司的服务工作量很大。二是不能认为召回工作影响公司的声誉。按规定要求,公司要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和召回的公告,公司担心会给市场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实际上,召回工作本身就是对消费者负责的一种态度,既考虑消费者当前利益,同时也是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利益。这几年农机销售增长量很快,大部分都是享受国家补贴的产物,因此质量投诉呈逐年递增的态势。一个地区的投诉往往集中在同类产物的同一个问题,影响较大,值得引起公司注意。
目前的召回制度只是提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要求,还缺乏相应的操作细则,而且相当一部分的公司还没有做好准备。制订一个专对农机产物的召回制度势在必行。公司要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生产和销售服务工作。一是业要建立产物档案、销售档案和用户档案。二是做好质量信息的统计与反馈。叁是在全国销售区域建立服务网络。这是做好召回工作的基础。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