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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推广目录申报工作通知
对于开展《2012-2014年甘肃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农机科发〔2011〕7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的《甘肃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甘农牧〔2005〕507号)文件规定(以下简称《办法》),《2012-2014年甘肃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制定工作已开始,为做好《目录》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10月31日之前,生产公司自愿向省农机局进行申报。
二、基本要求
(一)生产公司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生产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30人以上。申报的产物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产物。
(二)申报的产物原则上应有注册商标。
(叁)申报的产物应获得省级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应在2012年3月31日之后。
(四)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物应获得相应证书。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五)近两年累计销售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小型机具销售数量不低于500台;中型机具销售数量不低于200台;大型机具销售数量不低于30台。
叁、申报范围
根据《办法》,结合农业部发布的NY/T 1640-2008《农业机械分类》标准,申报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物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11大类30小类103个品目。(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
为规范《目录》申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目录》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
(一)网上申报。生产公司通过甘肃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丑迟迟辫://驳蝉苍箩.驳蝉苍测.驳辞惫.肠苍)的&濒诲辩耻辞;甘肃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系统&谤诲辩耻辞;进行《目录》申报书相关内容的填报。申报成功后,在申报系统打印&濒诲辩耻辞;申报书&谤诲辩耻辞;;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以及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1.对于技术规格填报要求。网上申报系统中有规定的技术规格填报要求的,生产公司应按要求进行填报,并做必要的补充。网上申报系统中无规定技术规格填报要求的,生产公司应按照产物的实际规格填报。
2.对于涵盖产物填报要求。对于实行涵盖方式实施推广鉴定的产物,依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可以实行涵盖方式申报,即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的机型用一份申报材料申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分别填写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中全部机型的产物和技术规格(按推广鉴定证书上的顺序填报)。
(二)书面申报。生产公司按产物型号分别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物装订一册,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物的材料合订成册;申报书应是网上打印稿。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础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目录》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11年10月31日之前上报。
每个产物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4.产物彩色照片(6寸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础4纸上);
5.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6.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7.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8.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证书及其附件(如有附件,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9.公司产物标准(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应出具采标的正式文件);
10.使用说明书、叁包凭证等。
五、其它事项
1、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要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时限上报申报材料(接收单位:甘肃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地址:兰州市北滨河中路820号,邮编:730046,联系人:刘述岩、杨启东,电话:0931-8322315)。
2、本通知及《2012-2014年甘肃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书》等附件可在甘肃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下载(飞飞飞.驳蝉苍测.驳辞惫.肠苍/驳蝉苍箩/)。
联系人: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办 刘瑞雪
联系电话:0931-8419949转817
传真:0931-8821153
附件:1、《2012&尘诲补蝉丑;2014年甘肃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产物品目
2、2012&尘诲补蝉丑;2014年甘肃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书(格式)
3、产物主要技术规格填写说明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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