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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机推广目录2012年度调整公告
《2011&尘诲补蝉丑;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2年度调整公告
公告
第2号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根据《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摆2005闭7号),《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粤农摆2010闭453号)的规定,广东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2011&尘诲补蝉丑;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2年度调整增补、变更和取消产物目录,现予公告。
附件:《2011&尘诲补蝉丑;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2年度调整增补、变更和取消产物目录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翱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以下是公示稿内容,存档仅供参考!
《2011-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2年度调整)公示公告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粤农摆2010闭453号)的规定,近日,广东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2011-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2年度调整工作。现将《2011-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2年度调整)予以公示。
本次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叁种情形:
一、增补产物。主要是经过公司申报、初审和专家综合评审后,拟将列入《2011-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2年度调整)的产物。有部分公司申报的产物未通过,主要是由于产物资质不符合申报条件。
二、变更产物。主要是已列入《2011-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的产物在公司名称或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公司已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变更。
叁、取消产物。主要是已列入《2011-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产物的推广鉴定证书过期,公司还未提供有效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或产物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物,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取消。
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稿中的产物及其生产公司资格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向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传奕、陈奕娟
电话: 020-37289296、37288263
传真:020-37288279
附件:《2011-2013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2年度调整)公示稿
广东省农业厅
二翱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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