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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触辽宁省农机推广目录2013年调整公告
辽宁省农委对于公布《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3年度调整情况的通知
辽农机〔2013〕34号
各有关公司:
按照《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和《对于印发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农摆2011闭242号文)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3年度调整工作,现将调整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3年度调整公布稿)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3年1月25日
以下为公示稿内容:
对于对《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3年度调整情况的公示
按照《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对于印发《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农摆2011闭242号文)规定,我委组织了《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3年度调整工作,现将调整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
本次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叁种情形:
一、增补产物
主要是经过公司申报、初审、专家综合审议后,拟将列入《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的产物。
二、变更产物
主要是已列入《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的产物在产物型号、公司名称或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公司已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变更。
叁、取消产物
主要是已列入《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中的产物推广鉴定证书过期,公司还未提供有效推广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取消。若上述公司已重新获得相应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请在2013年1月16日之前将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复印件寄至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监管科。
公示时间自2013年1月6日起1月16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应认真核对公示的信息,如对公示的公司或产物有异议,可向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地址:沉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邮编:110034,电话/传真:024-86521092)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提出异议需写明单位名称、异议详细内容,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需写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异议详细内容,并有本人签字。
附件下载:《2012-2014年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3年度调整公示稿。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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