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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对于申报2014年农机推广目录调整的通知
对于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农机科〔2013〕27号
各有关市农机局,区内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濒诲辩耻辞;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系统&谤诲辩耻辞;通道已于2013年9月1日开通,请区内各农机生产公司按照&濒诲辩耻辞;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谤诲辩耻辞;中&濒诲辩耻辞;公司申报工作流程&谤诲辩耻辞;进行申报。申报产物应符合《〈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以及《〈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农办机〔2012〕38号)的要求。
有关市农机局应督促辖区公司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生产公司需要特别注意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和《〈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的规定,&濒诲辩耻辞;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系统&谤诲辩耻辞;(网上)的申报通道将于2013年9月30日22:00关闭,届时生产公司将无法申报。凡申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2014年度调整)的生产公司应在关闭前完成申报工作;二是公司网上申报完毕后,于9月26号前将申报材料送广西农机局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再将申报材料在10月10日前送达广西农机局,以便汇总上报。地址:南宁市思贤路59号广西农机局办公楼509,联系人:张秀云,电话:18076598181;叁是2013年12月31日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逾期失效的《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含2013年度调整)产物,公司应按要求在11月30日前将重新获得相应的推广鉴定证书自行寄往农业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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