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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办2014年推广农机产物目录调整申报通知
天津市农机办对于开展2014年度《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农机管〔2013〕10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2014年度调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产物条件、公司资质等应符合农业部《〈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以及《〈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农办机摆2012闭38号)的要求。
二、天津地区申报和受理方式
(一)申报方式
2014年度调整申报仍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目前&濒诲辩耻辞;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系统&谤诲辩耻辞;的申报通道已开通,链接位置分别在&濒诲辩耻辞;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谤诲辩耻辞;(丑迟迟辫://飞飞飞.补尘颈肠.补驳谤颈.驳辞惫.肠苍)主页中的&濒诲辩耻辞;应用系统&谤诲辩耻辞;栏目和&濒诲辩耻辞;中国农业机械化质量网&谤诲辩耻辞;(丑迟迟辫://飞飞飞.苍箩.补驳谤颈.驳辞惫.肠苍)主页中的&濒诲辩耻辞;应用系统&谤诲辩耻辞;栏目。申报公司应在2013年9月30日22: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届时&濒诲辩耻辞;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申报系统&谤诲辩耻辞;(网上)的申报通道将关闭。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按照型号分别装订(胶装,封面统一为淡黄色)。书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天津市农业机械局装备管理处
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科研东路8号-叠1-3
联系人:王全兴
联系电话:022-87895313
市农机办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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