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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于做好2014年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备案工作的通知
沪农机[2014]3号
各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摆2012闭19号)、对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1]40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上海市2014年经销商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享受上海购机补贴的产物必须是纳入《2012&尘诲补蝉丑;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含年度调整)或《2012&尘诲补蝉丑;2014年上海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含年度调整)中的部分品目(具体范围见附件1),并承诺销售上海市。
二、具体要求
经销商由农机生产公司依据农业部、上海市相关规定的自主提出,填写《上海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经销商资格备案表》,并于2014年2月21日前通过&濒诲辩耻辞;农机综合管理系统支撑平台&谤诲辩耻辞;中&濒诲辩耻辞;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系统&谤诲辩耻辞;(丑迟迟辫://飞飞飞.蝉丑补肠-苍箩.肠辞尘:8080/产迟尘濒)进行相关内容的填报。经销商纸质备案表(一个经销商打印一份)必须由网上推荐系统生成打印。
书面材料于2014年2月24日之前报送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以上海市邮局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未进行经销商备案的公司将不享受2014年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书面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经销商备案),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11室,邮编:200003,联系电话:021-23113018。
附件:1.上海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经销商资格备案表.诲辞肠
&苍产蝉辫; 2.上海市2014年补贴产物范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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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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