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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于报送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部分产物资料的通知
对于报送广东省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部分产物资料的通知
粤农办〔2014〕2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为了做好我省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前期准备工作,需请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报送相关产物的信息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的产物范围
已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含2013、2014年度调整)和《2014-2016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的产物,符合我省拟补贴机具种类、品目范围要求,2014年均可在我省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列入国家通用类产物和由农业统一进行了分类分档的52个非通用类产物,以及列入《2014-2016年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的产物,不需要再次报送产物信息资料。其他拟申请列入我省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产物(机具种类范围详见附件1,含10个自选品目)。请有关公司本着自愿的原则,按附件2要求报送相关产物的信息资料。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填写的产物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物鉴定报告相符。不允许擅自修改产物信息,一经发现我厅将立即停止该产物的补贴资格。
2.产物销售价格应由机具价格和运杂费两部分组成(不包括选配件价格),并以人民币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均不予接受。生产公司产物的销售价格只供我厅参考,不作为补贴额确定的依据。
3.截止时间:请各生产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16:00前报送产物信息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信息资料由相关公司加盖印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3600460228蔼126.肠辞尘即可(不需要邮寄原件)。
(联系人:胡兵文,联系电话:020-37288702;谭琼,联系电话:020-37288701)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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