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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对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产物标志标识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标志标识是证明产物****性,确保产物可追溯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产物标志标识,强化补贴产物监管,保障购机农户利益和财政资金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生产公司已签订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生产公司承诺书,必须严格履诺,配备必要的人员和铭牌(钢印)打码机等设施设备,认真做好农机补贴产物标志标识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性铭牌,在机具明显部位喷涂或粘贴&濒诲辩耻辞;2014年国家补贴机具&谤诲辩耻辞;字样,将机具编号用钢印打在机体固定位置并有起始标记,其中铭牌内容包括生产公司、产物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铭牌应使用金属材质并固定可靠、不可拆卸。
二、未按补贴产物规范要求已售出的茶机等补贴产物,有关生产公司可通过委托当地经销商、结合&濒诲辩耻辞;叁包&谤诲辩耻辞;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尚未售出的补贴产物必须严格规范做好标志标识工作。农机管理部门将适时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同时,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办法有所变化和调整,各生产公司要认真学习了解政策内涵,及时咨询当地农机管理部门,防止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3月26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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