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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农牧机产物选型鉴定通知
内农机鉴管发摆2014闭22号
各有关自治区境内农牧机生产公司:
&苍产蝉辫; 经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研究同意,2015年继续对我区部分农牧机产物进行选型,现将选型鉴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苍产蝉辫; 一、产物选型鉴定范围:
&苍产蝉辫; 1、自动化搅拌饲喂机
&苍产蝉辫; 2、杂粮杂豆收获机
&苍产蝉辫; 3、二氧化碳发生器
&苍产蝉辫; 4、青贮取料机
&苍产蝉辫; 5、畜舍围栏
&苍产蝉辫; 6、钢屋架采暖畜舍
&苍产蝉辫; 7、针茅草籽割收机
&苍产蝉辫; 8、药材挖掘机
&苍产蝉辫; 9、太阳能提水及棚舍采暖等设备。
&苍产蝉辫; 未取得2012年和2013年选型鉴定报告的公司产物,自愿向内蒙古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申请选型鉴定;选型鉴定范围仅限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生产公司,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苍产蝉辫; 二、申报公司基本要求
&苍产蝉辫; 1、公司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依法取得与所从事的领域相适应的公司法人资格的生产公司,具备稳定生产合格产物的条件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苍产蝉辫; 2、公司应建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文件;
&苍产蝉辫; 3、公司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人员的能力应满足相应岗位的技能要求。
&苍产蝉辫; 4、公司应有与生产的产物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
&苍产蝉辫; 三、申请产物选型鉴定应提交的材料
&苍产蝉辫; 1、产物选型鉴定申请表(见附件1);
&苍产蝉辫;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苍产蝉辫;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苍产蝉辫; 4、公司产物执行标准或产物技术条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苍产蝉辫; 5、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加盖公司公章);
&苍产蝉辫; 6、产物照片6寸3张彩照(要求正面、侧面、背面各一张,张贴在A4纸上,产物照片应是组装完整的产物实物照片,应能反映产物的全貌);
&苍产蝉辫; 7、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编制规范,印刷成册,内容齐全,符合GB/T9480-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要求);
&苍产蝉辫; 8、用户使用意见表。用户意见材料提供5份以上(加盖公司印章)(见附件2)。
&苍产蝉辫; 四、申请产物选型鉴定材料报送时间
&苍产蝉辫; 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14日
&苍产蝉辫; 五、选型鉴定材料接收及咨询单位:
&苍产蝉辫;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科技项目管理科
&苍产蝉辫; 联系电话:0471-4314387
&苍产蝉辫;
&苍产蝉辫;
&苍产蝉辫;
&苍产蝉辫;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苍产蝉辫;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苍产蝉辫;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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