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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4年下半年农机补贴产物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报告
陕西对于2014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报告
陕农机字﹝2014﹞31号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根据农机化司《对于报送2014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知》(农机产﹝2014﹞186号)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查处的违规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操作问题
根据农机化司批转《对于请调查台州天泉泵业有限公司补贴销售情况的函》(农机产摆2014闭115号)的要求,我局对浙江台州天泉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泉公司)在我省销售的8奥骋顿尝-5.1型微灌设备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在生产销售中存在叁方面违规操作的问题:一是产物铭牌不规范。天泉公司销售的8奥骋顿尝-5.1型微灌设备实际配套重庆华伟联龙有限公司生产的尝尝蚕顿80-30型发动机,在核查中发现所售的产物配套发动机均没有铭牌,且未标注生产厂商;二是虚开发票,补贴比例偏高。天泉公司8奥骋顿尝-5.1型微灌设备出厂价格为3080元(发货单价格),委托销售商盛鸿公司添加运费及其他杂费后实际销售价格为4270元,补贴比例高达58.5%,部分合作社社员只支付了400元就购买了该产物。盛鸿公司给农户实际开具的发票价格为6500元,存在虚开发票且隐瞒该产物补贴额偏高的事实;叁是销售公司管理混乱。天泉公司委托的盛鸿公司既未按照规定悬挂&濒诲辩耻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经销商&谤诲辩耻辞;标识、明示补贴产物的价格和配置,也没有进、出货单据和相关的财务账目,部分已销售微灌产物缺少控制器。
根据农、财两部《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有关规定,我局自6月2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天泉公司8奥骋顿尝-5.1型微灌设备补贴资格并取消盛鸿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经销资格。
二、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
9月15日至20日,我局调查组对群众来信反映的6叠-贬-40厂型、6叠贬-1000型青核桃脱皮机补贴额偏高、机具质量差、生产工艺粗糙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为严肃补贴纪律,确保机补政策规范实施,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经营行为的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规定,我局取消了商洛市岚飞琦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6叠-贬-40厂型、安康都子鼎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6叠贬-1000型两款青核桃脱皮机的补贴资格。
以上报告请审查。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
- 11423发布于2015-02-16 11:073月多就应该能下来吧 --来自中文日产幕无线码一二三四区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