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内蒙古取消洛阳市洛柴发动机公司4驰窜笔-3和4驰窜笔-4型玉米机支持推广目录产物资格的公告
内蒙古取消洛阳市洛柴发动机公司4驰窜笔-3和4驰窜笔-4型玉米机支持推广目录产物资格的公告
对于取消洛阳市洛柴发动机有限公司4驰窜笔-3、4驰窜笔-4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支持推广目录产物资格有关事宜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 2015年第3号
根据用户投诉和自治区农机产物质量监督投诉机构调查核实,洛阳市洛柴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的4驰窜笔-3、4驰窜笔-4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在产物质量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物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严肃目录产物管理,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
一、取消洛阳市洛柴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的4驰窜笔-3、4驰窜笔-4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物目录》资格,同时取消该产物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要求生产、销售公司认真整改,切实履行与用户达成的相关协议,妥善处理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2月6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mgnj.gov.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