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江苏省2015年补贴归档产物信息及补贴额情况(第二批)的公示
江苏省2015年补贴归档产物信息及补贴额情况(第二批)的公示
对于2015年全省农机补贴归档产物信息及补贴额情况(第二批)的公示
苏农机行函〔2015〕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对于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第二批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表(上)〉的函》(农机产〔2015〕68号)精神,结合我省农机补贴工作,现将2015年全省第二批农机补贴归档产物信息及补贴额情况(详见附件1、部归档农机补贴产物信息及补贴额情况表,附件2、省归档农机补贴产物信息及补贴额情况表)予以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自2015年6月30日起至7月6日16:30止。
二、公示期间,请公司认真核对各附件中相关归档产物信息及补贴额是否准确。凡对本公司产物归档结果有异议、或对其他公司的产物归档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7月6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箩蝉苍箩产迟蔼蝉颈苍补.肠辞尘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寄送到江苏省农机局行业发展处。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叁、省归档产物中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至2015年11月15日前的产物已备注说明,公司需向原发证单位申请换证,该产物获得有效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至少到2015年11月15日)后再进行补贴操作。
四、据基层反映和价格摸底,部分生产公司销售的水产养殖环境监控与管理设备存在补贴额过高的情况,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对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补贴额监测和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44号)精神,为维护补贴政策良好的市场环境,自2015年7月1日起,水产养殖环境监控与管理设备所有产物的定额补贴由2600元/台调整为1600元/台。农机产销公司应对2015年在我省销售的补贴产物开展自查,主动报告补贴比例畸高等异常现象,对于迟报、瞒报、漏报以图不当获利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因本次调低补贴额而引发纠纷的,必要时可作退机处理。对纠纷处置不当的,将暂停或取消该公司补贴产物补贴资格。
咨询电话:025-83275253、025-83275120。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
对于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的公示
苏农机行函[2015] 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对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5〕3号)精神,我们按公布的补贴额一览表,衔接了部级、省级归档的农机补贴产物补贴额,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自2015年3月27日起至4月2日16:30止。
二、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15年4月2日前,通过电话咨询、先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材料的方式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5-83275253、025-83275120;传真:025-83275253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3月27日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