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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生产公司有关事宜的函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对于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生产公司有关事宜的函
吉农机字[2015] 7号
各相关农机生产公司: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于印发《2015-2017年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对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摆2015闭3号)精神,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经投入使用。为做好补贴产物相关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
生产公司可以登录吉林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或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直接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进行登录操作。
二、账号领取
按照农业部要求,为加强保密安全工作,生产公司的《系统》登录名及初始密码通过邮箱告知。生产公司在《系统》登录首页
的&濒诲辩耻辞;生产公司登记&谤诲辩耻辞;选项中按要求填报后,通过《系统》发放。
叁、相关操作
生产公司登录系统要进行完善公司信息,完善补贴产物信息、选择经销商、分配销售机具等操作,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在系统中的&濒诲辩耻辞;系统帮助&谤诲辩耻辞;中查询。
四、有关要求
(一)生产公司在《系统》中录入的信息要详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鉴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实施阶段,补贴对象开始购机并办理相应补贴手续,请各相关公司将在我省销售的机具信息尽早、尽快录入《系统》,录入完成时间应在3月30日前为好。
(叁)经销公司由生产公司自主选择,负责对其进行管理和培训,并对其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生产公司在《系统》中给经销公司发货的信息要与实际相符。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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