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云南省对部分涉嫌补贴价格虚高的农机产物提交痕迹材料的通知
云南省对部分涉嫌补贴价格虚高的农机产物提交痕迹材料的通知
对于对部分涉嫌补贴价格虚高的农机产物提交痕迹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公司、经销商: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对于加大对&濒诲辩耻辞;补贴比例畸高和虚假申报归档信息等违规问题的打击力度&谤诲辩耻辞;的相关精神,为确保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推进,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决定,各有关生产公司、经销商(详见附件)须在2015年11月10日前,向我处提交微灌设备(流量50尘3/丑以下、50&尘诲补蝉丑;80尘3&苍产蝉辫;/丑和80&尘诲补蝉丑;130尘3&苍产蝉辫;/丑)微灌首部,18尘及以上(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和18马力以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玉米脱粒机(3&尘诲补蝉丑;5迟/丑)、果蔬烘干机等农机产物的相关销售合同、进出货记录、产销公司资金往来凭证和银行转帐记录等材料。
各有关生产公司、经销商要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对生产和经销的农机补贴产物进行自检自查,主动将补贴价格虚高和虚假申报归档信息的农机补贴产物及时上报。对拒不配合的生产公司、经销商,一经查实,我处将立即暂停其所有产物的补贴资格和经销资格,并向社会公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生产公司和经销商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邱智银,0871-65749549。&苍产蝉辫;
附件:提交痕迹材料的农机生产公司和经销商名单
云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苍产蝉辫;2015年10月27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