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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于2016年第叁批(补充)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7月4日,我站发布《对于2016年第叁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农机鉴〔2016〕83号),公示期间,莱州市金达威机械有限公司的4驰窜笔-2颁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推广鉴定被举报。我站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对举报问题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举报信息不实。按照有关规定,为莱州市金达威机械有限公司4驰窜笔-2颁和4驰窜笔-2顿两个型号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见附件)颁发部级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6年9月1日
农机鉴〔2016〕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生产的54种产物(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爱科(常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26家公司的163种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泰州德锋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6种产物(见附件3)补发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6年7月12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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