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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6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物信息公告
琼农机鉴推字[2017]1号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对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归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农机产(2015)19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对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产物归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站组织对生产公司报的产物信息进行了汇总,将符合条件的211个产物整理形成了《2016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表(第二批公示稿)》,现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7年1月6日起至2017年1月12日止。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终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
二、公示期间生产公司应对公示的补贴产物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物归档档次和产物信息的准确性,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在实施补贴过程中被举报或检查发现错误的,将取消该公司所有产物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叁、公示期间,凡对附件中的产物归档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1月12日17:00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我站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我站。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站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省现代农业中心14楼收件人:技术推广科,邮箱:苍箩锄迟驳办蔼163.肠辞尘,联系电话:0898-65377406,0898-66784173。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17年1月6日
琼农机鉴推字[2016] 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对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产物归档工作的通知》,我站对第一批归档整改申报的产物进行了整理汇总和公示,现将第一批(下)归档结果予以公告。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16年11月21日
琼农机鉴推字〔2016〕15号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对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归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农机产(2015)19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对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产物归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站组织对生产公司整改申报的产物信息进行了汇总,将符合条件的140个产物整理形成了《2016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表(第一批(下)公示稿)》,不符合条件的43个产物整理形成了《未通过产物明细表》,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6年11月7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17:00止。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终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
二、公示期间生产公司应对公示的补贴产物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物归档档次和产物信息的准确性,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在实施补贴过程中被举报或检查发现错误的,将取消该公司所有产物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叁、公示期间,凡对附件中的产物归档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11月15日17:00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我站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我站。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站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省现代农业中心14楼收件人:技术推广科,邮箱:苍箩锄迟驳办蔼163.肠辞尘,联系电话:0898-65377406,0898-66784173。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16年11月7日
琼农机鉴推字〔2016〕9号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对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归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农机产(2015)19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对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产物归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站组织对生产公司申报的所有产物信息进行了汇总,将符合条件的1997个产物整理形成了2016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表(第一批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事宜
(一)公示时间2016年8月23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17:00止。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终结果由省农业厅发布。
(二)公示期间生产公司应对公示的补贴产物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物归档档次和产物信息的准确性,对发现问题未主动报告,在实施补贴过程中被举报或检查发现错误的,将取消该公司所有产物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叁)公示期间,凡对附件中的产物归档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8月30日17:00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我站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我站。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站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二、相关要求
生产公司要对公示中涉及本公司产物的归档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并对归档产物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完全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产物归入低档造成补贴额偏低的,补贴额在一个补贴年度内不作调整,按低档补贴。对于补贴产物的补贴比例畸高,或归档档次有误等情况,公司应暂停销售并主动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归档单位书面报告;公司未主动报告的,经举报反映查实,要暂停或取消该公司部分或全部产物补贴资格。归档错误产物已经补贴销售的,公司负责按期退还购机者购买此产物多获得的补贴资金,并妥善处理相关纠纷和矛盾;公司未按规定处理的,要暂停或取消该公司部分或全部产物补贴资格。因调低补贴额而引发纠纷的,必要时可作退机处理。
叁、其他
对于未归档的产物,我站整理形成了《未归档产物明细表》,并列出了存在问题,相关公司可根据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物基本配置和参数填写不规范,无归档核心参数。
2、产物合格证不规范。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产物合格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产物名称、厂家、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检验员签章和产物检验合格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等。
3、价格鉴定报告不规范。价格鉴定报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第叁方及被鉴定方的签章、被鉴定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价等。
4、档次填写有误。
相关公司可根据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助归档系统(试运行)中填报相关信息,具体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省现代农业中心14楼收件人:游先生,联系电话:0898-66784173.手机:18089775589.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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