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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于转交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业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江苏省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7日 收藏

  江苏省对于将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业务工作由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转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的通知

  苏农机鉴〔2016〕37号

  各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政务服务有关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科学、公正、高效、统一,强化办事程序和工作效率,经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批准,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从2016年9月15日开始,将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业务受理、推广鉴定证书发放工作由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转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凡公司申请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请按相关要求提供资料并去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机局窗口申报。

  确认已获得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公司可前去窗口领取;或致电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寄发。

  办理地点:南京市汉中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机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83666317、836663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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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js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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