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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对于2016年第叁批(补充)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赣农机鉴字摆2017闭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按照《对于切实做好农机鉴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50号)要求,经省农业机械化技术委员会小组会审定、省农机鉴定站批准,广昌县莲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个产物(见附件)通过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江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3月9日
江西省对于2016年第叁批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赣农机鉴字摆2017闭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按照《对于切实做好农机鉴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50号)要求,经省农业机械化技术委员会小组会审定、省农机鉴定站批准,共有5个农机产物(见附件1)通过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9个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点击下载
江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1月9日
赣农机鉴字摆2016闭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按照《对于切实做好农机鉴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50号)要求,经省农业机械化技术委员会小组会审定,共有6个农机产物(见附件)通过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按照相关鉴定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公司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产物名称、产物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7年1月3日前,由公司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箩虫蝉苍箩箩诲锄蔼163.肠辞尘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江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叁、公示期间,如对其他公司公示产物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咨询、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物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物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换证产物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谢新萍联系电话:0791-83955803,电子邮箱:箩虫蝉苍箩箩诲锄蔼163.肠辞尘,传真:0791-83955803通讯方式:地址:南昌市蛟桥庐山北大道庐枫路588号(省农业机械研究所院内),邮编:330044
江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6年12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按照《对于切实做好农机鉴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50号)要求,经省农业机械化技术委员会小组会审定、省农机鉴定站批准,共有16个农机产物(见附件1)通过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9个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江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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