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质检总局抽查部分玉米联收机质量 3.4%不合格
质检总局抽查部分玉米联收机质量 3.4%不合格
2016年12月28日,质检总局印发《对于2016年第4批羊绒针织品等45种产物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质检监函〔2016〕716号)。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抽查了8个省(市)29家公司生产的29批次玉米联合收割机质量,不合格产物检出率为3.4%。
此次玉米联合收割机抽查公司数约占全国生产公司总数的40%,不合格产物检出率为3.4%。此次重点对玉米联合收割机的安全距离、挂装式茎杆切碎器、发动机的起动和停机、运动部件、制动性能、梯子、扶手、环境噪声、耳位噪声、座位、驾驶室内部空间尺寸等26个项目进行了产物质量检验。结果,有1批次产物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耳位噪声和驾驶室内部空间尺寸。
在本次抽查的45种产物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物共有29种,占抽查产物类别总数的64.4%;其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物有25种,占抽查产物类别总数的55.6%。国家质检总局对325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公司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73家公司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物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样检验252家公司生产的产物。其中,205家公司的产物本次抽查合格,47家公司连续2次产物质量抽查不合格。
质检总局针对本次国家监督产物质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和《产物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附件:质检总局对于2016年第4批羊绒针织品等45种产物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点击下载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