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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对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
皖农机计财〔2017〕41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2016年11月24日,我局和省财政厅下发了《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对于部分农机产销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皖农机计财〔2016〕219号),暂停了淮北市汇川农机有限公司、濉溪县创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补贴机具经销资格,限期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间,淮北市农机站、濉溪县农机局对两家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认为两家公司整改措施执行到位,建议恢复两家公司补贴机具经销资格。
为满足农民购机需求,保障购机农民享受国家补贴的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恢复淮北市汇川农机有限公司、濉溪县创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补贴机具经销资格。在暂停补贴期间,上述两家公司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产物,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各地可接受上述两家公司销售的产物补贴申请,但应继续加强审核把关,防范产销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现象的发生,维护好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秩序。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29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hnjh.gov.cn/
- 游客发布于2017-04-04 20:10我15年买的收割机(骋贰60)不给补贴,听说市里把补贴钱拿走了,我是蒙城的,我们农民可怜不可怜,国家口口声声对老百姓好!好吗? --来自中文日产幕无线码一二三四区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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