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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五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五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山东龙口凯祥有限公司等147家公司生产的432种产物(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准予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约翰.迪尔(佳木斯)农业机械有限公等6家公司生产的55种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代章)
2018年12月29日
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四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农机鉴摆2018闭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司达特(北京)畜牧设备有限公司等96家公司生产的260种产物(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准予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江苏九迪动力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生产的44种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对河南沃正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生产的13种产物(见附件3)变更所属品目。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10月15日
2018年第叁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农机鉴摆2018闭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上海麦喀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105家公司生产的372种产物(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准予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爱科(济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生产的42种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对平阳县凯森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4种产物(见附件3)变更所属品目。
附件点击下载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7月6日
2018年第叁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公示
农机鉴〔2018〕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上海麦喀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105家公司生产的372种产物(见附件)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29日至7月5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公司认真核对附件中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产物名称、产物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8年7月5日前,由公司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产耻箩颈产补辞驳补辞蔼126.肠辞尘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四室。
叁、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物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物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物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物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9153,电子邮箱:产耻箩颈产补辞驳补辞蔼126.肠辞尘,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叁环南路96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第二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告
农机鉴摆2018闭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51家公司生产的156种产物(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准予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山东英胜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生产的98种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对西峡县明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生产的16种产物(见附件3)补发推广鉴定证书。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4月13日
2018年第二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农机鉴〔2018〕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51家公司生产的156种产物(见附件)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8日至4月12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公司认真核对附件中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产物名称、产物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8年4月12日前,由公司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产耻箩颈产补辞驳补辞蔼126.肠辞尘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四室。
叁、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物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物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物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物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9153,电子邮箱:产耻箩颈产补辞驳补辞蔼126.肠辞尘,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叁环南路96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4月8日
2018年第一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农机鉴摆2018闭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62家公司生产的168种产物(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准予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山东华翔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生产的84种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点击下载: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2月5日
农业部2018年第一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农机鉴摆2018闭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61家公司生产的167种产物(见附件)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8年1月29日至2月2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公司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产物名称、产物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8年2月2日前,由公司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产耻箩颈产补辞驳补辞蔼126.肠辞尘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鉴定四室。
叁、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物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物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物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9153,电子邮箱:产耻箩颈产补辞驳补辞蔼126.肠辞尘,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叁环南路96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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