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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收藏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部、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物范围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归档范围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收获机械等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详细品目见附件1。

  二、投档要求

  (一)时间安排

  我省今年原则上组织开展两次投档。第一次投档时间为4月13日至19日,主要针对2017年在我省投档成功并导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且属于我省2018年补贴范围内的产物。第二次投档时间拟安排在5-6月份,主要针对2018年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符合投档条件的新增产物。具体投档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基本条件

  参加2018年我省投档的产物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2018-2020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分类分档要求,属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范围。

  2、补贴机具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应在2018年3月31日(含)以后,且原推广鉴定机构已经网上公开发布推广鉴定信息。

  (叁)投档原则

  本次投档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和公司自愿参加的原则,由生产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自主申报、自主投档。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省不予归档。

  1、被农业部和我省及其他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产物和公司不予归档;

  2、提供推广鉴定证书,但推广鉴定信息未公开发布的产物不予归档;

  3、提交的信息中产物主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鉴定报告、产物推广鉴定报告、产物推广鉴定证书、产物铭牌中所标识产物名称(型号)、产物推广鉴定信息网址链接、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等有不一致、不清晰、不准确的不予归档;

  4、不能明确界定产物类别、档次的不予归档;

  5、提供的产物相关信息、基本配置与技术参数不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归档;

  6、不属于我省补贴范围、产物所投档次不服从调档的不予归档;

  7、2017年国家质检部门产物质量抽查中产物不合格的不予归档。

  叁、产物投档方法

  本次归档采取由生产公司网上投档的方式进行(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系统丑迟迟辫://飞飞飞.蝉诲苍箩.驳辞惫.肠苍:8085/),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所有投档产物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产物资质材料: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机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或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

  2、产物检验材料:与资质证书对应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农机强制性产物认证检验报告或自愿性产物认证产物检验报告;

  3、公司承诺书: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公司承诺书;

  4、投档产物照片:展现投档产物真实状况的正面、侧面和铭牌照片,须为归档后实际供货产物照片,安装类产物须为安装完成后产物照片。照片应清晰可辨。

  上述资料需使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通过网上投档系统自主上传。具体流程详见投档系统内填报说明。

  四、产物投档要求

  (一)提交相关资料

  生产公司要真实、完整的填报有关投档产物和公司信息。一是要准确填报公司工商登记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二是要准确填写投档产物相关性能、结构配置、参数信息。确保投档产物参数填写完整,与所提交的相应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报告参数相符,并能够准确界定产物性能、结构、配置和所属档次;叁是要准确填写推广鉴定信息公开情况,既要文字描述产物推广鉴定信息公开情况(发布文号、发布网站、所在页面的具体位置等),也要提供原鉴定机构发布的产物具体公开网址链接;四是要如实提供产物**低市场零售价格;五是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原件彩色扫描且图像清晰可辨。

  (二)合理确定产物所投档次

  生产公司请依照原鉴定机构发布的所属品目信息和我省2018年产物投档要求,并参照2017年我省相关投档产物归档情况,合理选择投档产物所属档次。对于投档产物,生产公司须先自行按投档产物近两年在我省**低零售价和我省2018年的补贴额度测算补贴比例,对测算补贴比例高于30%的产物,须降低到补贴比例不高于30%档次投档。对2017年已经归档产物,也须自行测算补贴比例,据实投档。投档公司不得随意变更品目、重复提交产物信息,不得随意提高产物所属档次投档投档。对于按产物所投档次测算补贴比例超过30%的产物,系统将自动按较低档次补贴额做降档处理。

  (叁)工作要求

  参与补贴产物投档的公司应对所填报、提交的产物相关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并须出具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公司承诺书(在投档系统中下载)。由于提交的投档产物信息或证明材料错误、不实、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档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档公司自行承担。如发现弄虚作假进行投档的,将暂停或取消该公司所有产物在我省的补贴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四)其他事项

  1、第一批投档针对2017年原有补贴产物。因所属分档调整等原因,请在数据维护时认真核对产物分档;无法正常导入2018年投档系统的喷杆喷雾机、微灌设备和灌溉首部等机械设备,待第二次投档时按新增产物进行申报。各农机生产公司要做好原有产物信息维护,检验报告和鉴定报告到期的,要及时删除相应产物。产物证书变更的,要上传新的产物推广鉴定证书,并修正网址链接。按照省农机局《对于进一步规范明示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铭牌等有关信息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7〕29号)要求,上传新的产物铭牌照片。公司承诺书要重新签订上传。

  2、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司,要由其产物鉴定机构出具可证明该型号产物证书继续适用于新公司的证明材料,以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3、生产公司无需邮寄或送达网上提交投档产物信息的纸质材料。投档产物一旦网上投档成功将不允许修改,逾期投档当次我局将不再接收。届时,对于符合我省补贴产物归档要求且通过系统归档的产物,将进行集中公示。未通过我省归档的产物也不再退回投档公司修改。

  如有疑问请联系省农机局计财处,电话:0531-83199612;投档系统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31-83196867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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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sd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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