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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于协助提供部分农机产物销售信息的通知
粤农办〔2018〕32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8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额度一览表(第二批)》有关机具补贴额的测算工作,请各有关公司提供我省近年无销售记录的部分机具档次及新增品目的销售价格信息(见附件1),作为该产物分档及补贴额的测算依据。没有具体分档名称的品目产物,请同时提供鉴定证书性能参数页面以供分档参考。
请各有关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对应档次产物的销售价格等信息(见附件2)和发票凭证报送至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构造假,则取消该公司对应档次产物补贴资格并上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gd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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