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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于2018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物种类指南的通知
各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我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的实际鉴定能力,我局对原河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物种类进行了调整,现将《2018年河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物种类指南》(以下简称《种类指南》)予以公布,自即日起实施。
自发文之日起,省内注册的农业机械生产公司可自愿向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提出鉴定申请,申请产物应在《种类指南》范围内。《种类指南》范围外产物,由生产公司自行申报部级鉴定或省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凡下达给我省部级鉴定项目的省内公司产物,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优先予以安排;申报省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开具委托函。2018年推广鉴定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超期申请的,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年度进行。
受理机构: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综合管理室
地址: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59号
联系电话:0311-85873515
邮编:050031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7月5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jj.he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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