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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投档工作的通知
川农机鉴站〔2018〕2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四川省2018&尘诲补蝉丑;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和《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物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投档产物须在《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范围内(详见附件)。
(二)投档产物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投档原则
(一)公司自愿申报、自主投档,对所填报档次、品目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或不准确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被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的产物不得申报。
(叁)年度内国家产物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物不得申报。
(四)装配低于国叁排放标准柴油机的产物不得申报。
叁、投档时间
2018年9月4日至9月10日。
四、投档方法及要求
(一)本次采取网上自主投档方式进行,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操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进四川省农业厅官网();
2.点击&濒诲辩耻辞;应用系统&谤诲辩耻辞;;
3.点击&濒诲辩耻辞;农机购置补贴投档系统&谤诲辩耻辞;(以下简称系统);
4.公司首次使用系统需按要求注册,注册后登陆进行自主投档;若公司已经注册,则直接登陆进行自主投档。系统操作可参考《生产公司操作说明》。
5.系统已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信息对接,投档系统从平台自动抓取的信息不能修改,若抓取的信息与报告或其他信息不一致的以平台信息为准。
(二)投档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产物信息可以修改,投档时间截止后信息将不允许修改,未通过的产物也不再退回。
(叁)所有投档产物需提供以下信息:
1.生产公司承诺书(必须从系统中下载,经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并填写日期后再上传至系统);
2.配置参数补充证明文件(若有参数配置补充证明文件,请在系统中上传)。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做好自主投档工作,公司可通过蚕蚕交流群221922723或拨打电话028-87610683咨询。
联系人:左学中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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