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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和农机新产物、植保无人机产物公司自主投档信息的公示
各设区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有关农机产销公司:
根据原省农机局《对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和农机新产物、植保无人机产物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16号)有关精神,我们对公司自主投档产物进行形式审核和汇总,形成《江苏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和农机新产物、植保无人机产物公司自主投档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5日至22日。
请各有关生产公司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认真核对公示的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表,确认补贴产物投档档次和产物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投档产物的补贴比例畸高、投档档次有误、受到部省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仍未恢复等情况,农机生产公司应及时主动作出书面通报;公司未主动通报的,经投诉举报等反映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公司部分或全部产物补贴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投档产物将导入我省购机补贴管理辅助系统进行补贴操作。对通过公示的植保无人机,还将公告产物的技术优势和安全风险,然后启动试点应用工作。
11月16日8:30至26日18:00期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系统( 202.102.17.134:90/)开放,请农机生产公司及时补充完善自主投档产物信息材料。
联系电话:025-86263070,监督电话:025-86263060。
附件:1.江苏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自主投档产物(含农机新产物)信息公示表(通过审核)
2.江苏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自主投档产物(含农机新产物)信息公示表(未通过审核)
3.植保无人机产物信息公示表(通过审核)
4.植保无人机产物信息公示表(未通过审核)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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