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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投档补充完善信息的公示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按照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省农机局《对于补充完善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投档信息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期间公司自主申报的部分产物予以公示(审核未通过产物请登录本公司账户查看原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对公示信息进行监督,对本公司或其他公司公示产物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送省农业农村厅313房间。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sd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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