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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对于2019年第一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德州春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39家公司生产的122种产物(见附件1)通过部级推广鉴定,准予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诸城市盛奥机械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生产的103种产物(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对南昌旋耕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6种产物(见附件3)撤销推广鉴定证书,对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生产的1种产物(见附件4)补发推广鉴定证书。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3月7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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