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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次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要求,近日我厅汇总了上年度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梳理过期失效、撤消证书、违规查处等产物后,与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标准进行衔接,形成了江苏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表并已予公示。在此基础上我省今年还将开展两个批次的农机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工作。现就第一个批次的农机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物条件
投档产物为2019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内的产物(含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附件1)。江苏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公示信息表中通过形式核实并公告的产物将导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补贴操作,不需要重复投档。
(一)投档产物能在&濒诲辩耻辞;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谤诲辩耻辞;查询印证,证书状态为&濒诲辩耻辞;有效&谤诲辩耻辞;,填报的&濒诲辩耻辞;品目&谤诲辩耻辞;应与公布的获证产物&濒诲辩耻辞;所属品目&谤诲辩耻辞;一致。植保无人机、农机新产物的生产公司、产物资质条件、分类分档和补贴标准分别按《对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17号)、《对于印发江苏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物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15号)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相关机具;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尚未恢复补贴资格和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3、国家产物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
4、其它不符合投档资质条件的机具。
二、投档要求
严格实行生产公司&濒诲辩耻辞;自愿申报、自主投档、承诺践诺&谤诲辩耻辞;制度,一律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
(一)时间安排。
第一个批次的自主投档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不受理,也不接受补充投档,确保投档工作的公正公平。第二个批次的具体投档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公司登录&濒诲辩耻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平台&谤诲辩耻辞;(),下载生产公司操作说明书,按要求进行注册,完善公司信息,开展自主投档工作。
(叁)植保无人机和农机新产物投档时,严格按规定格式、内容、顺序提供材料,每个投档产物形成1个笔顿贵格式的申报书(附件2、附件3),上传至对应栏目,完成投档工作。
(四)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正确投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025-86263070、86381159,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0351-7631342(自主投档平台软件操作咨询)。
附件: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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