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内蒙古对于农机新产物、畜牧业机械选型产物购置补贴归档信息(2019)的公示
内蒙古对于农机新产物、畜牧业机械选型产物购置补贴归档信息(2019)的公示
内蒙古对于农机新产物、植保无人飞机及畜牧业机械选型产物购置补贴归档信息(2019)的公示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要求,经区内外农机生产公司自愿自主投档、专家审查,形成了2019年内蒙古农机新产物、植保无人飞机及畜牧业选型产物购置补贴归档信息表(见附件1、2),现予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天:2019年8月1日&尘诲补蝉丑;8月7日。
二、未通过审查产物处置
本批次未通过审查产物,在归档系统内已处于&濒诲辩耻辞;待修改&谤诲辩耻辞;状态,未通过原因已通过归档系统注明。
请相关公司针对审查提出的问题,按操作流程在投档平台内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在公示期内将补充材料重新上传至有关模块或借用模块,上传文件格式为笔顿贵。不受理其他方式意见反馈。
叁、有关要求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生产公司应对其自主归档产物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间生产公司应对公示的补贴产物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报送虚假信息导致本公司产物补贴额畸高、申报产物归档信息与机具实物不符等问题,且公司未主动报告的;被农业部、相关省(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违规处理暂停、取消补贴资格、列入黑名单,被国家或内蒙古质监局抽查不合格产物,我区将采取联动处置措施,凡违规申报备案、不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对于印发&濒迟;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驳迟;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7〕9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请公司认真核对投档产物信息。除本公司产物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其他公司产物有异议的,于2019年8月7日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仅限反映其他公司产物)。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公司已核实无误且无意见。待公示结束后,无异议产物将即刻导入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实施;有异议的产物待购机补贴办公室按工作程序完成复核后导入系统。另外,2018年已归档,导入补贴辅助系统的畜牧业选型产物,将予以解封。
联系电话:0471&尘诲补蝉丑;4300268、4300269
电子邮箱:苍尘苍箩飞锄蔼126.肠辞尘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2019年8月1日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