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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于开展2019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物范围
投档产物应在《陕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详见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以下简称一览表)品目和分档范围内。其中,植保无人飞机投档产物应为电动多旋翼遥控飞行植保无人飞机(10L≤额定载药量≤20 L,至少含4组电池,纳入适航管理的除外)。
2018-2020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内补贴资质有效的产物,且公司确定其所属档次及补贴额无误的,无需重复投档。
相关植保机械生产公司应按照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物认证农机技术专家组《2018年罢颁18技术专家组会议技术决议》有关规定,对公司产物重新确认所属档次及补贴额。如需调整,应重新投档。
二、投档产物条件
(一)投档产物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植保无人飞机投档产物及其生产公司条件应符合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对于印发陕西省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8〕17号,以下简称陕西省无人机补贴试点方案)有关要求。
(叁)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3、列入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产物范围,未获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机具。
4、国家产物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
叁、投档方式及内容
2019年补贴产物投档实行网上投送,由生产公司按照&濒诲辩耻辞;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谤诲辩耻辞;的原则,登录&濒诲辩耻辞;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平台&谤诲辩耻辞;(网址: ,以下简称投档平台)按要求自行注册,填写完善公司信息,扫描上传投档承诺书(见附件1、附件2)。获得登录权限后,进入投档平台详细查看操作手册、投档产物参数填写说明(投档平台控制面板点击下载),按照投档平台提示及要求选择所属分档,加载或填写鉴定(认证、检测)信息,完善机具参数信息,并上传投档产物图片及相关资料。
四、相关要求
(一)公司必须如实填写产物投档信息,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物无法正确归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档公司自行承担。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暂停或取消该公司所有产物在我省的补贴资格,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公司必须逐项核对鉴定平台传输的信息,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按照&濒诲辩耻辞;就低不就高&谤诲辩耻辞;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并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标准基础上选择(填写)补贴额(公司自填补贴额不得高于产物市场销售价格的40%),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投送。
(叁)公司必须依据鉴定部门或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物鉴定或认证(检测)报告填写产物归档及配置参数(如报告中未涉及归档参数,需提供农机鉴定部门或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未涉及配置参数应以公司产物说明书或产物执行标准为准)。
(四)公司网上投档成功的产物不允许修改。产物进入归档流程仅允许退回修改一次,修改后仍未通过的及逾期未修改的产物不再重复归档。投送产物符合投档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不予通过;符合其他补贴额档次但公司选择较低补贴额档次的,以公司选择档次为准,不作任何形式的调整。
五、其他事项
2019年自主投档申报两批。第一批自2019年8月15至9月5日,逾期投档的产物将不再接收。第二批投档时间另行发文通知。我厅将授权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农机化中心)组织开展投档产物信息形式审核,并对省农机化中心汇总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请注意在投档平台或到省农机化中心信息网上查询归档结果。
咨询电话:029-33228263、62822221。
附件:1.生产公司自主投档承诺书
2.植保无人飞机生产公司投档承诺书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附件1:
生产公司自主投档承诺书
本公司自愿参与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自愿申请补贴机具投档,自主完成投档信息填报,自行评价并将产物合理归入相应档次,同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申请投档的产物符合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物资质和补贴机具一览表分档要求。投档产物所属品目名称与鉴定机构发布的品目名称一致,产物归档参数与补贴机具一览表分档要求相符。经我公司逐项核对&濒诲辩耻辞;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谤诲辩耻辞;采集至投档平台的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2、我公司依据补贴分档要求,据实将产物投入相应补贴档次,并选择(填写)补贴额。投送的所有信息均与产销实际相符、准确无误,且与农机鉴定(认证、检测)机构所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不存在有关规定或通知所列的不得参与投档的情形,无任何虚假、误投或者重大遗漏等影响政策规范实施的问题。
3、我公司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资料不全、内容不实或上传的影像文件不清晰等原因造成的补贴产物漏补、错补、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不良后果,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我公司将主动加强投档信息审核,对审核、公示期间以及公布后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将主动报告陕西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或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并积极整改。如不报告,可以直接取消我公司所有产物的补贴资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如违反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完全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纠纷和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公司(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植保无人飞机生产公司投档承诺书
本公司自愿参与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自愿申请补贴机具投档,自主完成投档信息填报,自行评价并将产物合理归入相应档次,同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申请投档的产物技术条件及公司资质符合陕西省无人机补贴试点方案要求;植保无人飞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叁码****;产物归档参数与补贴机具一览表分档要求相符。
二、我公司依据植保无人飞机补贴分档要求,据实将产物投入相应补贴档次,并选择(填写)补贴额。投送的所有信息均与产销实际相符、准确无误,且与农机鉴定(认证、检测)机构所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不存在有关规定或通知所列的不得参与投档的情形,无任何虚假、误投或者重大遗漏等影响政策规范实施的问题。
叁、我公司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资料不全、内容不实或上传的影像文件不清晰等原因造成的补贴产物漏补、错补、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不良后果,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四、我公司将主动加强投档信息审核,对审核、公示期间以及公布后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将主动报告陕西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或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并积极整改。如不报告,可以直接取消我公司所有产物的补贴资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如违反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完全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纠纷和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公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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