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天津市对于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信息第叁批的公示
天津市对于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信息第叁批的公示
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对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常年投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2019年第四季度(截至12月2日)公司自主投档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形成了《天津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信息表第叁批》(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9年12月5日-12月12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投档信息形式审核结果
此次投档共有114家公司投报了401个型号的产物信息,审核通过361个,不通过37个,公司填写后未确认上报导致无法审核的3个。
二、相关要求
请各农机生产公司认真核对相关公示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意见。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农机生产公司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公示稿进行认真核对。
(一)对公示稿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公正合理。个人反映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我委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保密。
(二)生产公司对公示稿中审核未通过的产物有修改意见的,请通过投档系统修改,修改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2日24时。
叁、其他
生产公司应在公示期内主动报告存在的问题,投档正式结果发布后,因投档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生产公司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华巧,联系电话:022-83812057,传真:022-28450522。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j.gov.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