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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于公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19年第2次投档产物公示期复议(申请修改)产物审核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公司:
2019年12月4日-12月11日,我处对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19年第2次投档产物审核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部分公司申请复议或修改,我处组织人员对相关产物进行了重新审核,现将相关产物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2月5日-2月14日
二、查询反馈方式
各公司可通过&濒诲辩耻辞;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平台&谤诲辩耻辞;查询产物审核情况。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通过传真或邮寄函件等方式纸质反馈我处,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
电话:0591-87566707
传真:0591-87602170
叁、其他事项
(一)各公司要对产物的审核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产物审核有误的(参数提取等情况),在公示期间应主动报告我处。未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于印发&濒迟;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被农机化主管部门(含外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物,尚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产物若在此次公布的产物信息中,生产公司要及时主动报告,对瞒报违规问题、弄虚作假、上传不实信息等失信违规的公司,一经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公司有关产物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0年2月5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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