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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于征集农机购置补贴新产物品目建议的函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站),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韩城市农业农村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平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加速农机新产物试验鉴定和推广应用,支持促进农机产物技术创新和研发生产,满足我省农民群众对新型特色农机具的购置补贴需求,我中心拟组织征集农机购置补贴新产物品目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市坚持政策目标导向、绿色生态导向和可持续发展导向,围绕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动菜篮子&濒诲辩耻辞;增产保供&谤诲辩耻辞;,加快&濒诲辩耻辞;3+齿&谤诲辩耻辞;特色产业发展,认真梳理辖区内符合新产物购置补贴的成熟机具,研究提出本市拟推荐的新产物品目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稳妥提出建议。各市要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到位。要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坚持标准不放松,逐项评估研究,并多方征询当地财政部门、基层农机部门和农民、公司的意见建议,自下而上摸清需求,做到科学决策。要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全程留痕。
(二)从严审核产物条件。请各市报送单位严格把关,对推荐的新产物应当明确农业机械属性,技术创新特征明显,能够弥补本区域农业机械化短板,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综合考虑先进性、安全性和适用性,切实排除假冒伪劣产物。
(叁)与行业标准有机衔接。为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各市推荐的新产物名称原则上要与《农业机械分类》(狈驰/罢1640-2015)品目名称一致。同时,新产物的生产公司原则上应有2家以上,形成一定的竞争格局。
(四)及时报送建议材料。请各市就推荐的新产物填写农机新产物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品目备案表(参考格式见附件)并撰写简要说明,于4月3日前邮寄至我中心装备处,并同步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029-62822221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75号,710068
电子邮箱:513676404蔼辩辩.肠辞尘
附件:农机新产物购置补贴试点机具品目备案表
(参考模板)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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