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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于提交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整改报告的函
冀农机函〔2020〕9号
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去年以来,部分公司的产物因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而被注销、撤销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为此,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对于严肃处理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的公司及产物意见的函》(农机政〔2020〕10号),对相关公司产物处理提出了意见,并要求相关公司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部分公司向我省提交了整改报告,但仍有部分公司还未向我省提交整改报告。请在我省投档相关产物,仍未向我省提交整改报告的相关农机生产公司,尽快按农机政〔2020〕10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向我省提交整改报告。如到期未提交,我省将按农机政〔2020〕10号文件和相关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he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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