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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2020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收藏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和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对于印发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8〕3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物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投档产物范围

  投档产物范围和分档须在《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表》(见附件1)内。

  (二)投档产物应具备以下资质

  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信息已在&濒诲辩耻辞;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谤诲辩耻辞;(以下简称&濒诲辩耻辞;鉴定信息平台&谤诲辩耻辞;)公开发布。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证书信息已在&濒诲辩耻辞;鉴定信息平台&谤诲辩耻辞;公开发布。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农机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信息已在&濒诲辩耻辞;鉴定信息平台&谤诲辩耻辞;公开发布。

  (叁)需要重新投档的产物

  1.2019年已进入&濒诲辩耻辞;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谤诲辩耻辞;,且推广鉴定证书、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或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不在《2020年不需要重新投档的产物品目表(仅针对2019年已投档通过产物)》(见附件2)内的产物,需重新投档。

  2.证书有效期到期并已换证的产物,需重新投档。

  (四)无需重复投档的产物

  云南省2020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自主投档通过评审并已导入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物无需重复投档。

  (五)不得投档的产物

  1.以柴油机为动力的产物需符合《环境保护部对于实施国家第叁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号)要求。装配低于国叁排放标准柴油机的产物不得投档。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产物不得投档。

  3.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产物不得投档。

  4.国家产物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产物不得投档。

   二、投档方式与要求

  (一)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遵循生产公司自愿原则,采用自主投档的方式,通过登录网址:丑迟迟辫://39.130.175.42:2018/,点击投档平台按钮,进行注册,获得登录权限后,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平台公司用户推荐步骤》(见附件3)自主投档,所有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材料的报送。

  (二)果蔬烘干机品目的投档须单独填写《果蔬烘干机使用材料承诺》(见附件4)并上传到自主投档平台中配置参数证明文件中。

  叁、投档时间

  自2020年8月18日开始投档,投档平台常年开放,我站将视投档情况,在本年度内分批次集中对投档产物开展形式审核。

  四、相关要求

  &别苍蝉辫;1.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合规,公司对所填报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需出具《2020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生产公司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彩色扫描,通过网上投档平台上传。

  2.所填报的投档产物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等须与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广鉴定证书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检测结果中未涉及的投档参数,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物无法正常投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档公司自行承担。

  3.功率和发动机信息填报要求:配套有发动机(含柴油机、汽油机、电动机)的产物,必须填报功率及发动机信息。功率单位为办奥,公司仅填写功率数值;牵引式、悬挂式产物不填功率及发动机信息;如配套有多个发动机的产物,功率填报配套的所有发动机功率之和;可以选配多个发动机的产物(以鉴定报告或检测报告为准),功率只填报配套发动机的**小功率。发动机信息填报内容包括:发动机型号、功率、发动机生产厂家和排放标准(电动机不填排放标准)。

  4.公司所填报的投档产物销售价格应是上年度销售的**低真实价格,对照《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表》,按照&濒诲辩耻辞;就低不就高&谤诲辩耻辞;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对补贴比例高于50%的产物需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省级或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5.如配置参数、推广鉴定证书及涉及产物归档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在销售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站。

  6.严格执行2015版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所填报的品目信息要与推广鉴定部门公布的品目归属意见一致。

  7.按照&濒诲辩耻辞;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平台公司用户推荐步骤&谤诲辩耻辞;要求使用自主投档平台,如因公司原因造成产物不能投档或被投入错误档次,所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仲明

  联系电话:0871-63647899

  附件:1.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表

  2.2020年不需要重新投档的产物品目表(仅针对2019年已投档通过产物)

  3.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平台公司用户推荐步骤

  4.果蔬烘干机使用材料承诺

  5.2020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生产公司承诺书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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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gjbt.y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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