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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于2020年第五批农机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粤农机鉴〔2020〕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有8家公司生产的16种产物通过试验鉴定,准予核发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
经审核,同意1家公司生产的2种产物更换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对1家公司生产的1种产物撤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3)。特此通报。
附件: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0年第五批)
2、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更换证书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0年第五批)
3、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撤销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0年第五批)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12月4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dara.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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