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对于《电动割胶刀》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对于《电动割胶刀》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要求,按照工作程序,现将《电动割胶刀》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日至7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联系人:吴清旭,联系电话:0898-66784170,邮箱:苍箩锄箩诲办蔼163.肠辞尘。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1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agri.hainan.gov.cn/
- 暂无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