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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对于202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21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物通过形式审核、符合归档要求的产物1714个(见附件1),其中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物6个(见附件2),未通过产物1个(见附件3),现将投档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24-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产物信息变化或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映问题须真实客观、实事求是,且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须加盖公章。
对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物,请生产公司在公示期内向我省提交书面承诺(附件4),并于12月30日前提供实地演示评价表(附件5)。作出书面承诺且公示无异议的可导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公示期内未提交书面承诺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资格。公示期内作出书面承诺但年底前未履行承诺事项或实地演示评价未通过的,将取消有关产物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联系电话:0571-86757578,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邮编:310020。
附件:1.2021年浙江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审核通过汇总表附件1:浙江省第二批投档产物形式审核通过汇总表.虫濒蝉
2.2021年浙江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审核通过需实地演示评价汇总表附件2:浙江省第二批投档产物形式审核通过需现场演示汇总表.虫濒蝉
3.2021年浙江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投档审核未通过汇总表附件3:浙江省第二批投档产物形式审核未通过汇总表.虫濒蝉
4.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物实地演示评价承诺书附件4: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物实地演示评价承诺书.诲辞肠
5.产物实地演示评价表附件5:产物实地验证表.诲辞肠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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