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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第十一批农机鉴定结果通报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对于2021年第十一批农机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苏农机鉴摆2021闭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叁一重机有限公司等46家公司产的94种产物(见附件1)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江苏安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产物(见附件2)通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核发专项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江苏金秆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生产的19种产物(见附件3)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1: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1年第十一批)
附件2:江苏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1年第十一批)
附件3: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物及其生产公司目录(2021年第十一批)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1年11月30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jiang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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