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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对于现行有效的福建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物所属品目归属变化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对于做好&濒迟;农业机械分类&驳迟;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要求,现行有效的福建省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的14个型号产物所属品目归属与现行标准不一致,现予以调整,详见附件。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1年12月24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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