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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于2021-2023年第叁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
冀农机函〔2022〕11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公司:
2022年5月,我省在组织专家对公司自主投档产物开展投档审核工作过程中,发现山东华泰保尔水务农业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天太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家农机生产公司生产的3个产物存在产物信息不符合投档要求等违规行为,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2022年6月20日我省印发《对于对2021-2023年第叁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有关农机生产公司进行约谈的函》对相关公司进行了约谈,2家公司书面反馈了意见。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山东华泰保尔水务农业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天太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家农机生产公司有关产物在河北省的补贴资格(详见附件:河北省2021-2023年第叁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工作违规产物处理明细表)。
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公司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河北省2021-2023年第叁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工作违规产物处理明细表》
附件: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jj.he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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