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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于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物不予归档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物经营行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效、安全实施,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等文件规定,我委对上海市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第叁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物(国家补贴范围部分)中形式审核结果不予归档产物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物
141个产物因承诺书版本不符、漏填信息、错填参数等填报不规范导致投档材料不齐全不予归档。
二、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物
22个产物因承诺书版本不符、缺信息、缺参数等填报不规范导致投档材料不齐全不予归档。
叁、第叁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产物
249个产物因承诺书有误、缺信息、缺参数、缺材料等填报不规范导致投档材料不齐全不予归档。
3个产物不在上海市补贴范围,按要求取消该3个产物在上海市的补贴投档资格。
以上情况详见附件。
各有关公司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物自主投档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s://nyncw.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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