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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对于公示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2023年第二批)及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2023年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公司:
根据《2021-2023年厦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对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对新导入福建省补贴系统的公司产物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分别形成《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2023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2023年第一批)》的公示稿(详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与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司可通过传真、电子邮箱或邮寄函件等方式反馈(需加盖公章),所反映的意见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机监理执法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02号
电话:0592-2277210
传真:0592-2275597
电子邮箱:虫尘苍箩驳濒办蔼163.肠辞尘
二、有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请各公司认真核对产物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未报告的,视为公司已核实无误。产物信息正式公布后,因信息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公示的产物信息,若存在被农机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国家产物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有质量投诉或举报未处理完结、证书撤证注销等情况,相关公司应主动报告,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附件:1.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2023年第二批公示稿)
2.市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2023年第一批公示稿)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sn.x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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