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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于对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形式审核投档产物信息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对于印发2021&尘诲补蝉丑;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1〕146号)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经公司自主申报、专家形式审核、公示征求意见、厅党组研究审定,确定辽宁省2023年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形式审核的3936个投档产物为辽宁省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物,现将产物信息予以通告。
补贴产物导入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后,相关农机生产公司要及时阅读、上传《2023年度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生产公司承诺书》,并按照承诺内容做好相关工作。需现场演示论证的打(压)捆机、青饲料收获机;高性能免耕播种机分别在2023年12月15日前、2024年5月30日前将演示论证材料上报我厅农机产业发展处。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1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218.60.1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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