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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对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公司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规定,我厅对有关公司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物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网上公布了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根据公司反馈情况并经研究,现决定取消4家公司的4个产物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暂停1家公司的1个产物补贴资格六个月,对1个公司的1个产物进行警告处理(详见附件)。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物的监管,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秩序和购机农民利益。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要引以为戒,自觉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物自主投档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因生产公司违规投档,导致产物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暂停等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公司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附件: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违规公司处理意见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22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a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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