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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对于部分机具品目补贴申请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构,相关单位、生产公司: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对于重庆市2021&尘诲补蝉丑;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新&濒诲辩耻辞;一览表&谤诲辩耻辞;)有关要求,即日起撒(抛)肥机、喷雾机、修剪机、种子清选机、粮食清选机等品目补贴额将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品目补贴申请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额调整
2024年1月23日起,撒(抛)肥机、喷雾机、修剪机、种子清选机、粮食清选机等品目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额按照新&濒诲辩耻辞;一览表&谤诲辩耻辞;要求执行。在此之前,原公司自填补贴额高于新&濒诲辩耻辞;一览表&谤诲辩耻辞;补贴额的,系统将统一调整为与新&濒诲辩耻辞;一览表&谤诲辩耻辞;补贴额一致;原公司自填补贴额不高于新&濒诲辩耻辞;一览表&谤诲辩耻辞;补贴额的,继续按照原公司自填补贴额执行。各公司需修改自填补贴额的,请联系重庆市农机总站。
二、补贴申请办理
1.于2024年1月22日(含)前购买的(以发票时间为准)已具备我市补贴资质且无异常情况的上述相关机具品目,请于2024年1月29日(含)前按原补贴标准申请办理补贴,逾期未申请办理的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和规定执行。
2.于2024年1月23日(含)后购买的(以发票时间为准)的上述相关机具品目,因系统升级调整暂不申请办理补贴,2024年1月30日系统升级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和规定办理。
3.于2024年1月23日(含)后导入重庆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上述相关机具品目,均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和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市农机总站装备管理科023-67909982、023-67909980、023-67909950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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